聖三一音樂文憑考試報名表格 (面授)

考試期: 2022年3月份-2022年4月份


-  請以正階填寫以下表格
-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
-  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瀏覽器以達至最佳瀏覽效果
-  只供報考面授考試

  考生本人     家長     老師     音樂中心








  是     否

  是     否










  男     女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所有應考曲目為聖三一考試範圍內之曲目  

  應考曲目包含聖三一考試範圍以外曲目,現附上聖三一之批核信。本人明白如沒提供有效之批核信,申請將不會受理。 (請於考試時將批核信副本交予考官)

    

  港島     九龍     新界東     新界西



    




    



▪ 除特別註明外, 所有空格必須填寫, 未填妥或欠任何附帶文件之報名表將不獲處理。
▪ 請細閱報名途徑及有關資料,本中心不接受以傳真方式報名。

申請人必須為年滿十八歲的考生,考生的音樂老師,家長或監護人。申請人也可以以學校或公司身份代報。所有通信資料將被郵寄到申請人及申請人所提交之地址。必須提供可聯絡申請人之電話號碼。如所提交之資料是不準確,聖三一香港音樂中心不會承擔責任。

請填寫報考之樂器/級別/科目,詳情請參閱有關考試範圍(e.g.Solo Piano, E Flat Bass).
以下是每名考生提供之所需費用:
F 全費
H 重報准許證 - 因病缺席考生才可申請(只限於遞交本中心)
此報名表所提供之资料不會讓考官或任何第三方作參考。
聖三一香港音樂中心將儘量安排考生所選擇的考試月份,但不能作完全保證。

注意,此部份資料不會影響評分標準。如果考生未滿18歲,特殊需求申請表將需要家長/監護人或獲正式授權之代理人簽署。申請特殊需求者,需將特別安排之申請表和證明文件一併遞交。

請於報名前仔細閱讀考試章程。凡報名參與英國倫敦聖三一學院音樂考試之考生,均被視作接受刊於「考試章程」內之規則及以下條款:

▪ 聖三一(香港)音樂中心(本中心)有權對考試日期及截止報名日期作出更改。
▪ 考試報名必須於截止日期前遞交。本中心有權拒絕任何於截止日期後遞交之報名,以及對逾期報名徵收附加費用。
▪ 報名表格上之考生姓名與出席考試之考生必須相符,任何情況下考生不能被更換 / 替代。聖三一音樂考試考官及考試助理有權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 准考證發出後,本中心有權拒絕考試更改的要求及將不考慮未能提供證明文件之時間調動申請。如考生需作考試時間調動,請於收到此證的5個工作天內申請,逾期不獲處理,並把不能出席考試之有關文件,如學校考試時間表、機票證明 (必須附有日期及考生姓名) 電郵至info@trinitycollege.com.hk,以便本中心日後審批。此外,本中心亦會對任何考試更改的要求徵收行政費用。
▪ 如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填寫不能考試的日子,必須提供有關文件證明,如學校考試時間表、機票證明 (必須附有日期及考生姓名)。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 所有經本中心遞交之報名,一律安排於香港區進行考試。
▪ 所有已遞交之報名(除特殊情況外)只可於指定考期內完成考試。考試不得延期、取消及退款。
▪ 考生不可於同一考試時段內報考相同等級及樂器多於一次。本中心一律不會發還多繳付之金額。

▪ 提供之資料必須絕對正確及清晰填寫,對於任何因資料不確或遺漏引致之損失或損害,本中心概不負責。
▪ 提供之資料將會受「英國資料保障條例1998」保障。資料將用於考試行政及學術調查/研究上。
▪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證明其資料當事人的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本中心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有關資料報包括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及其他資料,可能會送交相關考試機構,如有需要,申請人/考生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 如閣下不希望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請將有關要求電郵致info@trinitycollege.com.hk (致主管)通知報名中心。
▪ 香港聖三一音樂中心(下稱本中心)會將您的個人資料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處理及保密。本中心所收集之個人資料僅作本中心聯絡及宣傳之用途。如非獲得您的同意或應法令要求,本中心將不會把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外界單位。如需查詢/更改您的個人資料,請提供您的姓名、聯絡方法予本中心(info@trinitycollege.com.hk)。 倘若您希望停止接收我們全部或個別類別的資訊,請透過以上途徑直接通知本中心。您可透過上述聯繫方式,隨時向我們提出停用您的個人資料,並拒收所有或部份訊息的要求。

▪「全數考試費用」 (包括考試費,翻譯費及逾期報名附加費) 必須於報名截止日期前繳交。詳情請參閱「報名及繳費程序」。
▪ 申請人有責任核對繳付時之「考試費用及收據上任何資料」無誤,如需作出更改,本中心有權拒絕或向申請人額外徵收行政費用。本中心亦不會發還多繳付之金額。

▪ 正式收據通知會以郵寄電郵方式交予申請人。如申請人於報名截止日期後8星期仍未收到該確認通知,請即聯絡本中心。
▪ 准考證將會以平郵寄予申請人。
▪ 如申請人於考期前1個月仍未有收到准考證,請即聯絡本中心。聖三一(香港)音樂中心恕不負責郵遞上之損失。
▪ 考生必須帶備准考證出席考試,如考生遺失準考證,申請人必須向本中心作書面申請補領,而本中心有權向申請人徵收行政費用。考生必須在考試前不少於7天親臨/委託他人到本中心補領准考證。